1.在医院院长领导下,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,教学、科研、预防工作。
2.拟定有关医疗业务发展计划,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,经常督促检查,按时总结汇报。
3.深入各科室和掌握情况,组织危重伤病员的抢救工作。督促各种医疗制度和操作常规的执行,定期检查,采取措施,提高医疗质量,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。
4.及时处理纠纷,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,组织讨论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5.负责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。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。
6.负责组织完成临时性医疗任务。
7.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、科研计划的实施情况,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,不断改进门诊、急诊工作。
8.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药品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。
9.领导抓好病案、统计、图书资料管理工作。
四川外国语大学医院
2018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