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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室工作制度

2018-05-25

1.向各科室提供清洁、无菌的医疗器械和敷料,应保证临时床需要。

2.常规使用的灭菌物品由科室与供应室共同确定基数,供应室向库房领取、备齐。需新增品种时,应经主管院长批准。

3.供应程序:

   3.1各科室按时到供应室以旧换新领取灭菌物品,供应室做好收发登记。

3.2 科室需特殊的灭菌器材时,应预先通知供应室,以便准备。科室借用后及时归还。

3.3各科室发现灭菌物品有差错或损坏,应立即通知供应室,以便及时纠正和更换。

3.4 各科室使用器械后,应立即洗静;传染病人用过之物品,各科室应先消毒后交还供应室。

3.5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口已拆开者,一律不得使用。

3.6工作人员个人借用无菌物品,需写借条,一次不得超过两包,用后洗净归还,损坏赔偿

4. 对器械、敷料的要求:

4.1包布、治疗由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

4.2金属器械,清洗后擦油,以防锈蚀。

4.3玻璃器皿应按规定洗净,灭菌。

4.4橡皮用品应保存于阴凉处,冬季避免受冻,防止锐性折叠。手套应定期检查、上粉、凡破损、变软或有粘连时,一律不得再用。

4.5所有消毒品,包装外须有标签,注明品名、灭菌日期、包装人编号等,以便检查。

4.6敷料须柔软、易吸水。毛边应折在里面,无异物,大小适宜;使用前严格灭菌。

5. 消毒灭菌

5.1根据物品性质彩用适应的灭菌方法,严格掌握灭菌时闻

5.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时,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,有无破

损、物品是否清洁,包扎是否严密,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;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,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,以保证灭菌效果。灭菌完毕后,必须待气压表指针下降至“0”处,方可打开锅门,

以免发生危险。

5.3自高压消毒锅内取无菌物品时,必须洗净双手;灭菌时,戴口罩、帽子、穿工作服。

5.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,避免混淆。

5.5凡不能高压灭菌的物品(如玻璃、搪瓷、橡皮类),采用煮沸法。将物品放入冷水中,水沸后煮20-30分钟;橡皮类则须待水沸后放入煮10分钟。

5.6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浸泡消毒(如刀、剪、针、肠线等)。浸泡前必须洗净,容器应消毒,消毒液应定期更换。

6. 定期检修高压消毒锅,鉴定其灭菌效能,高压灭菌器和烤箱设备在使用中不能离人,以防发生意外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四川外国语大学医院

2018年5月2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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